一、负责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各项决定在本总支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总支党的建设方案并组织施实。
二、负责抓好本部门的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等工作。负责办理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所属党支部评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稳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负责所属各支部的设置、换届选举和审批工作,要求并督促各党支部通过积极参与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制度等工作,负责党总支及所属各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谈心谈话等制度。
五、负责安排和指导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收集、分析和上报所属单位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与所属单位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总支及所属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学校党政纪检部门做好总支及所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七、负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人事任免、调动及奖惩等方面的民主评议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本部门对科级干部选拔、推荐、考核、任用工作。
九、负责加强工会的领导,支持其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活动。
十、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