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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2021.10.18—11.7)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访问量:[]

1、处级干部于10月18日、10月25日晚19:00-21:00,在8号研学楼报告厅参加学校组织的夜校集体学习。10月20日观看《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简史》导读。11月1日参加党史知识测试。

2、在职党支部10月21日15:00在处阅览室,组织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观看学习内蒙古党校胡清惠教授作民族工作专题视频报告。10月28日15:00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交流研讨。(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3、开展以党史为主的“四史”学习教育,处级干部带头学习,将“四史”学习做为自学内容,并列入学习计划常抓不懈。(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4、全体党员10月18日—11月7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内容。(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5、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6、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7、利用红色旧址、革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展陈场馆等场所,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实践活动、培训学习等教育活动,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赓续红色血脉、深刻认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8、持续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开新局”工作实践活动,及时将本单位确定的“我为师生办实事”事项台账、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内容报送至巡回指导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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