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处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21年春节前对全体离退休老同志开展慰问工作。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和祝福,特别要对本年度生病住院和患大病的老同志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慰问时间
2021年春节前。
二、 慰问范围及形式
1.为全体离退休老同志发放春节慰问金;
2.为在本年度生病住院和患大病的离退休老同志发放生病住院慰问金。
三、住院和患大病的条件
1.2019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5日期间因病曾住院者(附市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
2.患大病者的确认条件(附市级以上医院住院和病情诊断的证明材料):(1)常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者;(2)年度内脑部、胸部做过微创手术或住院费用达3万元以上者(多次住院发票额可累加);(3)近三年做过脑部、心脏大手术或器官移植手术者;(4)患恶性肿瘤者;(5)做肾脏透析者;(6)年龄在90周岁以上者。
四、材料提交及审核
慰问名单由离退休人员原退休单位提供。各单位根据以上条件认真核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的名单需用A4纸打印并写明患疾病名称等情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西区离退休活动中心304室)审核。
五、慰问金发放
春节慰问金、生病住院和患大病的慰问金标准,根据学校经费情况确定。由学校在春节前与离退休金一并发放。
六、说明
2020年12月15日以后住院和患大病者顺延到下个年度进行慰问(以出院材料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