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3 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精神,规范我校对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联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走访慰问联系分工
走访慰问联系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包括学校和原退休单位两个层面的工作。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的走访慰问工作,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日常走访慰问联系工作,由原退休单位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督促落实。
二、走访慰问联系形式
走访慰问联系离退休教职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上门走访、组织活动、座谈会、电话联络等形式。了解离老同志们的思想状况、身体情况,主动听取老同志对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的解释、宣传和沟通工作。
三、走访慰问联系内容
(一)离休干部每月必访、生病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重大变故必访,实现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帮助老同志解决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每年为70 周岁、80 周岁、90 周岁生日的老同志赠送生日礼物。
(三)春节前后,以发放慰问金的形式对全体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慰问。同时对一年来因病住院、长期卧病在家、患重大疾病及90 周岁以上的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慰问。具体慰问对象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会同原退休单位共同确定。
(四)春节期间,开展由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慰问活动,对离休干部、退休厅级领导和退休教职工代表等进行走访慰问。
(五)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离退休人员去世善后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去世的离退休人员家属进行慰问。
(六)每年供暖前和停暖后对长期卧病在家、独居和特殊困难的老同志进行慰问,了解老同志们的身体生活情况,积极帮助老同志们解决实际困难。
(七)对部分老党员,特别是长期患病、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进行专门走访慰问。
(八)学校每年要向离退休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有关工作情况。各单位每年可通过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通报本单位一年的工作情况。各单位要为老同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鼓励退休老教师参与教研室、学科组的业务活动。
(九)各单位根据情况开展走访慰问、联系工作。
四、其他
(一)本制度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解释。职业技术学院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内蒙古农业大学走访慰问联系离退休教职工制度》(内农大校发〔2014〕4 号)同时废止。